摘要:股权激励是两权分离条件下,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和核心人才长期激励问题的需要。由于股权激励实践中存在股票市场不规范、对业绩及贡献的评价性较弱、预期收益失控等问题,使我国的股权激励潜藏着较大风险。风险的积聚和集中释放会严重冲击我国企业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股权激励风险的主要根源在于所有者缺位、公司治理失衡、证券市场失效、制度不完善。识别并控制股权激励风险,实现股权激励目的,是我国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股权激励、风险、识别、控制
1. 股票期权实施的风险分析
1.1对企业 (或股东) 带来的风险
(1 ) 经理人员有可能片面追求股票价格上涨, 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目前, 我国股票市场尚未成熟, 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 可能刺激经理人员不顾一切代价追求股票价格在短期内的上涨, 股价与公司业绩相背离, 股价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 导致企业盈利失真, 从而增加了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
(2) 企业内部过大的收入差距, 可能挫伤一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诱发企业内部的管理风险。 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非常普遍的美国, 目前大公司总经理的平均工资要高出普通员工的419 倍, 而在1980 年仅为42倍。公司内部利益的悬殊直接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导致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矛盾激化。在我国, 过去一直强调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是实施股票期权的一个重要的思想障碍, 许多人担忧, 在下岗工人增多、国有企业问题成堆的今天,实行股票期权会激化一些潜伏已久的矛盾,不仅在企业内 产生动荡,也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3) 激励的力度有限, 经理人员在企业难以建立长期的归属感, 给企业的团队建设及人力资源管理带来风险。经理股票期权以利益机制为主, 使经理人员的利益最终在股票价格上涨中体现出来。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股票为国有股或法人股,不能流通,因此,在实行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中, 经理人员掌握的股票数量十分有限,而且一旦任职期满,又要出让股份。这给传统的激励机制带来了冲击, 经营者的归属感不强,这也使股票期权形成的激励很有限,很难使经营者和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的归属感。
(4) 实施股票期权会增大公司的运作成本。一是没有特定的税收优惠。目前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不利于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经营者的收益。二是企业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股票,主要通过增发新股和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限制。《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中对此都有明文章规定,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时间,增加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成本。
1.2对经营者带来的风险
(1 ) 股票期权与经营业绩的非正相关性。股票期权制度以完备的股票市场为外部条件,而股票市场存在大量的“噪音”,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只有一小部分与企业经营者的行为有关;股票期权衡量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绝对业绩,而不是比较业绩。对于一个连续亏损且亏损额巨大的企业来说,即使是有能力的经营者也很难在一定时期内扭亏为盈。因此,在一段时期内该经营者的业绩无法从该企业的绝对经营业绩或股票市值的变化上体现出来。同理,有时股票市场的低迷并不是经营者所能控制的,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准确地反映经营者的真实业绩却要付出代价,经营者的风险就要大大地增加。
(2)谨防股票期权“缩水”所带来的财富“泡沫”化风险。这是指经营者的财富大多数来自于股票市场中股票的收入,这说明财富的多少直接取决于股价的高低, 因 此可以得出 这样的结论: 当股市的走势为“牛市”时,经营者的财富会“极度膨胀”;而当股市为“熊市”股价狂跌不止时,经营者手中的股票却如“废纸”一般。应该说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3)经营者并不总是风险爱好者,也有部分是风险规避者。由于期股、期权本身具有风险性,对于风险爱好者而言,授予较大比例的期权、 期股会产生较好的激励效果;相反,对风险厌恶者,这种大比例的期权、期股方案可能会出现负面的效果。
2.实施股票期权的风险规避
2.1大力发展股票市场, 规范股市行为
经理股票期权激励的实质是通过授予经营者股票期权, 给予经营者追求高股票价格的动机, 在此过程中实现企业业绩的提升。因而激励作用发挥的一个前提是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正相关,而且这种相关关系越强,股权激励的效果越好,现阶段我国股票市场还不完善, 公股票的价格与业绩并不高度相关,股价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反映公司的质量。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了使行权时股票保持高的市场价格, 可通过内部人控制施行人为包装,使公司股票的价格高于它的实际价值, 从而诱发经营者新的道德风险。因此,还要继续完善和规范股票市场, 使股价尽可能真正反映企业的真实面貌。
2.2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 形成充分竞争的企业家市场
许多国有企业的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大股东来决定,其标准取决于他们的偏好,而此偏好并不反映经理的经营能力,“亏损经理轮厂转”的干部任命制度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现象。在这种状况下,即使实施了股票期权制度,也由于经营者的无能而使之无法产生预期的效果。因此,培育建立企业家市场,形成一种公正的、竞争性的企业经理人员的筛选、淘汰机制,保证最有能力的人成为企业家已成为当务之急。
2.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改善董事会结构, 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
在实施股权激励时,也应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其他环节的建设。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财务监督作用,理顺“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在坚持新老三会组成人员“双向进入”前提下,适当增加独立董事比重,严格区分公司董事会成员与公司经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尽量避免具有认股权的经理人员进入董事会,特别是严格禁止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董事长与总经理身份重叠现象的发生。
2.4克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认识上的误区: 一是将股票期权计划与股票持有计划等同起来。其实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而不是一种义务。利益诱导是股票期权的激励逻辑。而在我国一些企业的做法无论是股票奖励还是股票持有计划, 均带有十分浓厚的强制性与行政命令色彩。二是有个别企业把试行期股简单地认为就是经营者多加钱, 提高收入,不了解其真正的目的。实际上股票期权计划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在高成长预期和不确定程度高的新兴企业中推行效果才会较为明显。三是有的企业平均主义思想严重,不能接受对经营者实行期权制,企业经营者对高薪也有畏惧。这些认识上的错误,不利于经理股票期权制的推行。只有解放思想,才能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合理设计, 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条“金锁链”,实现对经营者的充分激励。
2.5消除现行的政策障碍与填补法律空白
主要包含下面一些内容:①为股票期权制度进行专门的立法保障。 ②作为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基本组织如雇员 信托机构或职工持股会, 其法律问题必须得到解决。③解除关于股票回购的政策限制。④解除关于经营持股与出售的限制。
2.6对经理的经营业绩和贡献必须要有符合国情的测评指标
股票期权能否真正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股票市场必须完善,股价波动与上市公司经营高度相关;二是商品市场竞争充分,经营状况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三是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能独立行使职能, 客观反映企业实际状况。但我国市场尚不完善,企业经营受非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加上审计不能独立于企业,导致测算指标缺乏客观性, 使得期权激励的愿望无法实现。因此,实施股票期权必须与培育和完善市场有机结合起来,目前我国实施股票期权决不能以股价衡量公司 的业绩,而应与其他指标如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结合起来。
3.结论
对于上述由于技术设计层面而引发的风险,通过指数化股票期权能进行较好的修正与规避。指数化股票期权与常规性股票期权的主要区别在于:常规性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是固定的,而指数化股票期权的行权价则是在某一固定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它和一个选定的指数联系在一起,随着指数的升降相应调整行权价,不仅考虑到公司的绝对业绩,还考虑到公司的相对业绩,并平滑了股市中股价的波动,这样能更好地实现对经营者业绩优劣的奖惩。在指数化股票中,只有公司业绩增幅超过预定指数的增幅情况,经营者才能得到奖励,增加了行权的难度,减少了企业和股东的损失,提高了激励的效用。常规性股票期权与指数化股票期权在具体动作方案上的差距并不大。虽然指数化股票期权能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公司业绩更好地联系起来,激励效果更明显,但在这一过程中, 由于会涉及期权受益人切身利益,可能会在推行中受阻。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接受指数化股票期权意味着所承担风险的加大, 获得高额报酬变得更为困难。
为了补偿高级管理人员将承担的更高风险,公司可以授予其更多数量的指数化股票期权和降低行权价格。指数化股票期权的提出也为我们带来了对股权激励的更多思考: ①股票期权的发展是动态的。 它会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及人们认识的深化而变化。从最初的常规性股票期权到如今的指数化股票期权,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探索,我国刚进入股权激励的试点阶段,更不应该拘泥于已有的方式,而应根据国情寻找适合的道路。②形式的多样化。股票期权激励的形式并非只是单一的,指数化股票期权的出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国内企业的实践中应按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的运作方式,而最终目标就是使激励效果更佳。③必须注重实际操作性。从股权激励的动作看,它是一种操作性非常强的激励方式,而国内目前太过于注重理论,缺少对于实际操作的深入研究。这就会使企业在具体动作中因缺乏专业性指导而有些无所适从。④注重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效性。引入股权激励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地对经营者实现激励, 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其业绩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