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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

来源:华博咨询  作者:华博咨询  时间:2016-01-13

摘要: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解决企业委托与代理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在西方众多企业广泛实施,并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国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逐步深入,在企业中也掀起了股权激励的热潮。那股权激励在国外是如何出现和演变的呢?我国企业推行股权激励的现状又如何呢?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 股权激励的含义和作用

(一)  股权激励的含义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定义,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准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即是一种公司经营者通过一定形式获取公司一部份股权的长期性激励制度,使经营者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二)  股权激励的作用

1.企业法人治理

实施股权激励,其实质就是在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之间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利益关系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

2.提高业绩

理论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20世纪90年代,美国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性质相同的企业之间,实施了认股证计划的公司,与没有实施认股证计划的公司相比,前者带来的股东投资回报率比后者平均高出2个百分点(章玺:股权激励——开启牛市之门的阿里巴巴符咒)。

3.保护公司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在任职期间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该项规定意味着,存在大股东占款的上市公司无法实施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对象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可依法提出终止授予新的股权并取消其行权资格。

公司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正是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因此经营者保护自身利益与保护公司利益的目标得到高度统一,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此外,财务报告虚假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 股权激励的起源和发展

1952年,美国菲泽尔公司为了避免公司高管的现金薪酬缴纳高额的所得税,首次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拉开了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序幕。

1956年,美国人路易斯·凯尔索等人设计了“员工持股计划”,随后,职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计划等股权激励模式纷纷推出。日本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也推出ESOP等形式的股权激励。随着股权激励在美国和日本的推行及其产生的积极影响,法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开始纷纷效仿,在国际上掀起一场推行股权激励的风潮。

三、 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

(一)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1.酝酿期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引入股权激励,我国企业开始借鉴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万科于1993年实施股权激励,成为 中国第一家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从1997年开始,率先推出企业股权激励分配制度的试行方案,武汉、北京、天津等地的一些 公司也紧接着逐步实行了股权激励制度。2002年关于国有高新技术 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至此股权激励在 我国政策层面上正式出台,随着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40多家企业股改捆绑股权激励但未获得批准。

2.试点期

2006年1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出台。以及新《公司法》、新《证券法》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营造了新的法律环境解决了股票来源问题,完善了行使期权的利益兑现机制,给出了计划实施的具体流程,是中国的股权激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3.整顿规范期

2007年3月-10月,证监会开展加强上市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股权激励暂缓审批,国资委、证监会出台配套政策 规范股权激励。2008年3月-9月,证监会陆续发布《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10月国资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严规范股权激励的操作。

4.成熟推广期

2009年——2010年,股权激励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和细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布出台《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制度建设更加纵深化和规范化,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趋于完善。

5.创新期

2011年之后,股权激励方案的差异化和个性化开始显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有效手段。这一时期的另外一个显着特点是,民营企业成为股权激励的主力军。民营上市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成长性高,公司高管的任职多为市场竞争行为,因此对于吸引和稳定人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更为迫切的需求,成为股权激励的主力军。

6.井喷期

股权激励作为企业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改善企业文化,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工具,其规模已经从2006年的小试牛刀到2013年的百家争鸣,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数量已经呈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其激励方案更实现了质的飞跃。据统计,158家上市公司公告并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比去年增长33.9%, 其中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在股权激励方面更显出高度热情。透过股权激励走热这道风景线,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新一波大潮正迎面而来。

(二)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分析

1.我国股权激励模式大部分采用国际上流行的激励模式,但是激励模式过于单一,激励模式的种类偏少,这可能是因为我国股权激励才刚起步,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都还不适合发展其他的激励模式。

2.我国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有效期偏短,激励股票的授予数量偏少,这可能不能达到股权激励的激励和约束的长期激励的作用。

3.股权来源方面已经逐步达到证监会的标准,股东直接转让股票和提取激励基金取得股票的方式已经不存在,更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

4.激励对象从最初的只对管理人员实行激励,到对董事、经营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甚至到企业员工实行激励,有效的将人力资本作为要素分配收入纳入了公司治理的体系,能很好的对员工起到激励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的业绩。

5.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还是过于简化,企业应健全其内部控制制度,对绩效考核采用多种制度,不应该局限于公司业绩方面,应考虑些非财务指标。

6.股权激励在我国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相关的操作规范也会越来越趋于完善,但是由于发展的时间太短,其实施的效果还不确定,是否一定能将股东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结合起来,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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