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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难点分析

来源:华博咨询  作者:孙娜  时间:2019-02-06
      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力量,故事业单位改制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生;既要统筹兼顾、认真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又要稳步推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主要是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进行转企改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产和职工身份双置换。通过转企改制,撤销事业机构设置,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市场中求生存,增活力,促发展。但近年来许多事业单位在进行改企转制的过程中都遇到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减缓了改进推进的速度。
      一、观念上默守陈规
      事业单位改企业是否能够成功,观念很重要。一些从事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在观念上墨守成规,按部就班地按照事业单位的各项政策进行管理,特别是一些高层领导班子思想保守,不愿面对改革创新的巨大风险,安于现状,不愿意进入真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最终导致单位效益逐年下滑,人员不断流失,综合竞争力损失殆尽,这既不利于改革,也不利于员工齐聚一心,影响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阻碍其稳定转型。
       二、人员的安置工作困难重重,改制成本严重短缺
       目前事业单位改制在人员安置方面常用的做法是:
       第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含5年)或男职工工作年限满30年、女职工工作年限满25年的职工,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提前退休工种,经本人自愿申请,单位批准,可以选择离岗退休。   
       第二,转制时要求调出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在基准日前按有关调配政策办理完毕所有调动手续。
       第三,转制时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对原办理停薪留职、挂靠等不在岗人员,全部进行清理和清退,不再存续停薪留职关系,挂靠人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再保留劳动人事关系。
       而这些处理方式的前提则是需要提前预留离退休人员日后的待遇调整费用、提前退休人员在法定退休前的生活费、人员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支出, 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而这庞大的改制费用对绝大部分事业单位来说都难以承受,更有甚者其本身并没有什么资产, 其事业费、人员经费等都需要通过创收来解决。因而有些事业单位虽然能勉强维持正常运转, 但也是处在盈亏平衡点的边缘。近几年随着人工成本的不断提高,工资津补贴调整幅度加大、频率加快, 营运成本也在迅速提高, 潜在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 经营和管理压力也越来越大。
      但由于受体制弊端的影响, 事业单位的员工长期以来没有危机感和责任感, 工作中也缺乏竞争意识, 加之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仍旧老套, 尤其是在用人制度上形成了“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思维定式,体现不出事业单位用人的自主权, 而导致事业单位领导对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因而影响到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不景气,原始资本积累不充足, 造成了改制成本的严重短缺, 无法支付员工的安置费用和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 致使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难以推进。
      所以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必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到哪里去”,二是“钱从哪里来”。因此在改制方案的设置上,各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改企单位的实际困难及事改企单位原来的贡献程度,制定出适合的改制方案,特别是从资金上给与大力的支持,使其平稳的渡过困难时期,使改企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事业单位改企工作是个非常艰巨的工作,但也不是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只要涉及各方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群众路线,在制定方案时始终以群众利益为中心,以维稳为主线,积极认真做好人的思想工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其他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改制工作也会取得圆满成功。
 
      本文作者:孙娜 华博咨询项目经理,管理学硕士,具有5年大型上市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经验,4年管理咨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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